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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反正肯定是不会给通过的,我也开摆了,到时候领大礼包走人,第一次进外企想知道 PIP 这玩意对公司来说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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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anno 2023-12-27 20:23:01 +08:00 via iPhone
一般不是有 pip 或者拿钱马上走的两个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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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QD2hGl7Tbh03LL 2023-12-27 20:24:53 +08:00 via iPhone
恭喜 等着 n+1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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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ElDanno 签了 PIP 一个月后拿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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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yo 2023-12-27 20:26:40 +08:00
我感觉你被坑了啊,要给 MA 就给 MA ,为啥要签 P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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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yo 2023-12-27 20:27:00 +08:00
直接签 MA 拿钱走啊,你签了 PIP 他反悔不赔你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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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mooyo 所以 PIP 到底算个啥 职业生涯的污点吗 我和领导有点对付不来 已经被他阴阳怪气很长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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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mooyo 那倒不至于 股票都给我了 钱又不是他的 他不在乎 想让我赶紧消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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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test110back 2023-12-27 20:36:54 +08:00
@OttoSkorzeny PIP 主要是为了公司可以规避随便裁人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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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test110back 2023-12-27 20:38:06 +08:00
外企基本上不会为了逃避赔钱在国内乱搞,,乱搞的基本上都是国内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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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yo 2023-12-27 20:50:18 +08:00
@OttoSkorzeny #7 不算 PIP 是为了给合法裁员提供依据,走 PIP 流程到最后不赔钱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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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mblr 2023-12-27 21:25:38 +08:00 3
借楼问一下,pip search 不能正常用了,用什么替代呢?
RuntimeError: PyPI no longer supports 'pip sear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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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ver 2023-12-27 21:50:40 +08:00
PIP 主要是为了保证炒人过程中的合规性。
员工不合格后,要有改进学习期,学习后再不合格,就能炒掉。 签了 PIP ,你就进入了学期改进期,没什么大的变化的话,就是要走人了,现在可以开始找工作了。 PIP 是炒人过程中一个必要流程,合规性的要求。 到时炒人时,赔偿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这点倒是不会克扣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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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Flute 2023-12-28 08:59:40 +08:00
@mooyo MA 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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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7sz 2023-12-28 09:02:07 +08:00
不会是虾皮这个假外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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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tonychopper 2023-12-28 10:16:23 +08:00
一般走到了 PIP 这个流程的的都通不过 P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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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yadance23 2023-12-28 10:25:44 +08:00
@Ryan7sz 你还别说听着就像,虾皮不少这种矫情诡异的 l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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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tars 2023-12-28 10:43:02 +08:00
@OttoSkorzeny #1 PIP ,依我自己的经历,就是你怼了不该怼的人(先不说你是不是对的),你可能怼了领导的宠物,可能怼了销售/售前/项目经理,然后有人告你黑状,恰好你又不是那么不可替代,领导刚好也发现市场上可以以比你更低的价格招一个,或者招一个更听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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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stars 2023-12-28 10:51:33 +08:00 1
之所以走到 PIP 这一步,个人觉得深层次的原因可能就是和这家公司性格/文化合不来,一家公司的性格对与你来说一般就是你工作中最直接接触的那几个人的性格。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那么开明的。一些公司的领导用人看的不是能力,调解纠纷不是了解事情的经过看谁对谁错,可能是学历、外貌、忠诚度、听话程度、管理能力,但绝不是谁对谁错,所以闹到了 PIP 这一步谁对谁错无所谓了,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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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1one 2023-12-28 14:30:36 +08:00
pip (绩效改进计划)的作用:证明你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 有 pip ,公司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N/N+1 。 - 无 pip ,在你没有过失并且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 2N 。 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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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beyondstars 感谢老哥回复 你说得对 就是合不来 我学历没周围同事好 直属领导略带学历歧视 而且总是往坏的方向分析别人的行为 一些无心之失他总觉得别人是故意的 还有些乱七八糟的事现在也不想去想了 反正我也接受这个现状了 反正一个月后领大礼包走人 已经在面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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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不是虾皮 我是 ic 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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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Skorzeny OP @zw1one 说的跟真的一样 社招哪里有培训 都是场面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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